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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硕士研究生入学资格考试(GCT-ME)由国家统一组织,主要测试考生的综合素质。考试时间为2007年10月27-28日,具体时间另行通知。考生的“GCT-ME”成绩有效期为二年。 GCT-ME 试卷由四部分构成:语言表达能力测试、数学基础能力测试、逻辑推理能力测试、外国语(语种为英语)运用能力测试。GCT-ME命题由“全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组织,依据科技文献出版社出版的“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入学资格考试指南”。GCT-ME满分400分,每部分各100分,考试时间为3小时,每部分为45分钟。该阶段主要测试考生的综合素质。考生当年只可选择1个培养单位报考。 第二阶段,我校自主组织的专业基础课考试和综合面试。 ①我校自主组织的专业基础课考试:专业基础课考试科目见附表;考试时间为3小时,满分100分。使用GCT考试准考证,具体考试时间、地点详见我校研究生处网页。 ②综合面试:我校根据GCT考试成绩自主确定复试分数线。达到复试分数线的考生,由研究生处通知考生参加综合面试。综合面试具体形式由我校自行组织,综合面试成绩满分100分,计入总分。综合面试时间、地点详见我校研究生处网页通知。 综合面试是在职攻读工程硕士生入学考试的重要科目。该考试从知识的综合和知识覆盖面较广泛的角度,着重考核考生运用所学知识和积累的工程实践经验,分析和解决工程、生产和管理中遇到的实际问题的能力;考核考生从事工程技术和工程管理工作的潜在素质,如思路是否清晰,反应是否敏捷,运用原理是否正确,方法是否合理,论述表达是否清楚等;考核考生的岗位经历和业绩。 凡持有2007年工程硕士“GCT”有效成绩并到达我校2008年“GCT”合格分数线的考生,可向我校提出申请,经同意后可直接参加我校第二阶段考试。我校将根据考生的“GCT”成绩及综合测试结果决定是否录取。 六、录取 按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的有关规定,根据参加复试的考生的总成绩择优录取,总成绩=“GCT-ME”成绩+我校自主组织的专业基础考试成绩+综合面试成绩。 综合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一律不予录取。 对于业务能力强、工作业绩及科研成果突出的考生经招生领导小组审核在同等条件下将优先录取。 七、培养方式与学位授予 工程硕士的培养方式为委托培养,录取后签订委托培养协议书,学习期间不转户口、人事关系等。学习期间的工资、福利待遇、医疗费用等均由工程硕士生所在单位承担。 采取“进校不离岗”的在职学习方式,以业余学习为主,可利用节假日和双休日集中学习,课程学习实行学分制。在生源比较集中的企业或地区,可设立专门教学点。 攻读工程硕士专业学位的学习年限一般为 3 年,最长不超过5年,全部课程学习应在入学起一年半内完成,学位论文工作时间一般应不少于一年。 学位论文由学校与研究生所在单位分别委派一名指导教师联合负责培养和指导,论文的选题应直接来源于生产实际或具有明显的生产背景与应用价值。 攻读工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完成培养方案中规定的所有环节,成绩合格,可申请参加学位论文答辩;通过学位论文答辩的研究生,由我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批准后授予工程硕士专业学位,颁发由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统一印制的学位证书。 八、费用 1、学费:包括培养费、实验费等,均按照《山东轻工业学院工程硕士委托培养协议书》中的规定由工程硕士生委托培养单位支付,学费共计21000元。 2、工程硕士研究生参加学校面授学习、考试、论文答辩等所需的食宿、交通等费用全部自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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