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学位办《关于2007年招收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工作的通知》(学位办[2007]36号文)精神,报考我校工程硕士专业学位的具体事宜如下:
一、报考条件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的在职工程技术或工程管理人员,或在学校从事工程技术与工程管理教学的教师可以报考:
1、2004年7月31日前获得学士学位,具有3年以上工程实践经验,2007年7月31日前工龄满3年。
2、2006年7月31日前获得学士学位,获学士学位后工作经历虽未达到3年,但具有4年以上工程实践经验,2007年7月31日前工龄满4年。
3、具有国民教育系列大学本科毕业学历,且具有4年以上工龄,2007年7月31日前工龄满4年。
报考电子与通信工程、控制工程、计算机技术等领域的考生可不受工作年限的限制,入学前未达到上述工作年限要求而被录取为工程硕士生的,需在修完研究生课程并从事工程实践2年以上,结合工程任务完成学位论文(设计),方可进行硕士学位论文(设计)答辩。
报考集成电路工程、软件工程领域的考生可不受工作年限的限制,被录取为工程硕士生的,在修完研究生课程并结合集成电路工程或软件工程任务完成学位论文(设计)后,方可进行硕士学位论文(设计)答辩。
二、报名
清华大学2007年招收在职人员攻读工程硕士专业学位的生源分A、B两类:A类指来自企业与清华大学已签定单独组班委托培养协议的考生生源;B类指来自工程技术或工程管理人员,或在学校从事工程技术与工程管理教学的教师,未与清华大学签订单独组班委托培养协议的考生生源。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根据《清华大学2007年工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领域目录》各领域规定接受的生源类别报考。
考试报名采取网上报名与现场报名相结合的方式。即报考者在网上报名规定时间内,通过互联网登录网站,按照要求填写、提交报名信息;然后在规定的现场报名时间内,到指定现场报名点照相、确认报名信息。
根据国务院学位办通知,具体网上报名时间、网址和现场报名的时间、地点由省级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主管部门指定,并于7月10日前在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网址(网址www.cdgdc.edu.cn/zz07.html)向社会公布。
1.下载报名资格审查表
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可在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主页(网址http://www.cdgdc.edu.cn/scb.zip)下载《2007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报名资格审查表》。贴本人近期二寸免冠照片1张,审查表需考生本人亲自填写,并须所在单位人事部门签署推荐意见、加盖公章,参加第二阶段考试时交我校。
我校在第二阶段考试时对上线考生进行报考资格审查,具体安排见第二阶段考试有关通知。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我校将不予录取,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2.网上报名
网上报名时间为2007年7月中、下旬,考生应在此期间登陆有关网址进行网上报名。
3.现场报名
现场确认时间原则上安排在2007年7月27日-31日。注意现场报名逾期不予办理。外埠考生可到北京报名及考试,也可在外埠报名点报名及考试。准考证由报名点直接寄发(参加第二阶段考试时需核查准考证,请务必妥善保存)。
备注:报考清华大学的考生,在网上报名时,请在“备注字段1”中注明报考院系所码,如建筑学院的院系所码为“000”,“备注字段2”中注明报考院系所名称,如“建筑学院”。(院系所码及院系所名称请见招生简章)
三、考试科目
工程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采取两段制考试方式。
第一阶段,所有考生参加国家统一组织的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入学资格考试(英文名称为 Graduate Candidate Test ,简称“GCT”)。考试时间为2007年10月28日。具体考试时间和地点安排见准考证。
考生的“GCT”成绩有效期定为二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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